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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粮食企业政策性业务

admin 2024-09-09

一、粮食企业政策性补贴收入应如何纳税?

周书文粮食企业在代国家储存、保管、销售和平抑市场粮价过程中,因执行国家限价而产生的购销倒挂差价和发生的政策性业务费用,由国家财政给予补贴,统称政策性补贴收人。

在执行新的税收政策后,各地税务部门对这项补贴收入如何纳税认识不一,主要有三种意见:一是按发生额计征营业税和所得税;二是既不征营业税,也不征所得税;三是不征营业税,但并入损益后计征所得税。因纳税处理不一,导致同类企业间税负不平,并引起税收政策混乱。笔者认为执行第三种意见,更适宜企业的实际情况。首先,政策性补贴收入应免征营业税。这是因为:一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代国家储备粮油,平抑市场粮价,是企业代替国家行使的政府职能,虽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但不属企业的自主经营范围。二是在现时的补贴管理办法中,国家给企业的补贴原则上是一种保本补贴,而很少包含企业的合理盈利因素。如专项储备粮利息补贴,与金融部门发放的优惠贷款利率是一致的。粮食企业平抑市场粮价的补贴是按企业的保本点给予补贴的,区粮食企业用于市场供应销售的粮油是免税的。

二、国有粮食企业职工悼词范文?

您好,今天我们聚集在这里,悼念我们失去的国有粮食企业职工。他(她)们是我们的同事、朋友、亲人,也是我们的骄傲和荣耀。他(她)们为国家的粮食安全和人民的口粮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和智慧,为此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在这个时代,国家和人民需要粮食,需要粮食企业,需要像他(她)们这样的职工。他(她)们为国家的粮食安全建立了重要的基石,为人民的幸福生活贡献了不可替代的力量。他(她)们的工作对于全国粮食工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是社会进步和文明发展的重要力量。

我们深深怀念他(她)们,为他(她)们的离去感到悲痛。我们将永远铭记他(她)们的付出和贡献,将他(她)们的精神传承下去,为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努力奋斗。我们相信,虽然他(她)们已经离开了我们,但他(她)们的灵魂将永远与我们同在,为我们指引前进的方向。

三、地方国有粮食企业会不会取消?

地方国有粮食企业不会取消。根据近几年中国人口普查情况看,中国进入老龄化,每年增长的人口不多。但中国人口有十四亿多,每年粮食产量5~6亿吨,多年种粮面积18亿万亩红线没有被突破,粮食产量能解决吃饭问题的。

但为了防止天灾而影响收成,也为了应对国际国内形势变化,确保军粮等供应,做好国家粮食储备是很重要的,所以当地粮食仓储、保藏企业不会被取消。

四、国有粮食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规模上逐步萎缩。经过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国有粮食企业数量不断减少,经济效益连年下滑,国有粮食企业普遍亏损,并且亏损现象已持续几年,每年呈递增趋势。

2、 优势逐渐褪失 。 国有粮食企业作为粮食领域的支柱企业,其作用的发挥和效益的产生也与其自身的优势密不可分。其主要优势体现在政策上的国家储备补贴,市场上的独家经营,资金上的专业银行支持,性质上的亦政亦企,如今这四大优势已随着粮食安全体系的稳定和改革的逐步推进而逐步褪失,就连融资上以农发行支撑的渠道优势也在逐渐消失。

3、用人制度僵化。国有粮食企业存在五十余年,用人制度就凝固了五十余年,虽然是企业的性质,但任何一个企业都不能按企业的模式去改变用人制度。大锅饭、出工不出力,勤懒难分,优劣难评,优劣难辩在企业中较为突出,优难进,劣难出更是无法实现突破,聘用制的用工模式也无从谈起。用人制度的僵化直接影响了企业的良性发展。4、发展举步维艰 。近几年来,国有粮食企业要么收购的粮食越来越少,要么高价收来的粮食低价卖出,企业的经济效益是与日俱下,逐年亏损,目前个别企业连职工的基本工资发放也难以正常保证,在发展上已显得举步维艰。

五、国有粮食企业管理层的待遇?

这个很难一概而论。

一般企业的总经理应该在15万/年以上;副总经理是总经理的70%左右;中层经理大概只能在3--6元不等了。

六、政策性金融业务的分类?

分类如下:

1.政策性贷款政策性贷款是政策性金融业务的主体或核心,是体现政府政策性意图最重要的政策性金融方式。典型的政策性贷款一般投向营利性不强、贷款周期较长、商业性金融不愿介入的项目。

2.政策性担保政策性信用担保则是政府为体现特定领域的资金融通提供支持的一种手段。例如政府通过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贯彻实施国家中小企业政策,促进本国中小企业的发展。

3.政策性保险政策性保险是国家为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或推行特定的产业政策实行一定的政策倾斜和重点扶持的保险。

4.政策性投资政策性投资是政府通过投资基金或其他方式向处于创业早期或需要国家重点支持的创业企业与项目进行的投资。

七、国有粮食企业可以对外出租粮仓吗?

国有企业粮食企业可以对外出租粮仓吗?

答案是国有粮食企业在有条件情况下可以对外出租粮仓的。现在是改革时代,一切以提高经济效益为前题,国有企业在自已储粮有剩余粮仓的情况下可以对外出粗,但必须保证自已储粮的需要,但出租粮仓一定要限期出租以备自已使用时能及时归还粮仓。

八、河南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最后时限?

1 没有明确的最后时限。2 因为国家对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时间没有设定具体的截止日期,而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尽快进行改革并逐步推进。3 然而,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在实际推进过程中,需要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需求逐步实现改革目标,同时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引导。因此,虽然没有明确的最后时限,但越早开始改革越好,以便更快地适应市场变化和发挥企业优势。

九、关于对国有粮食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必须按顺价原则销售粮食。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根据《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必须按顺价原则销售粮食。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由县(市)国家税务局会同同级财政、粮食部门审核确定。审批享受免税优惠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时,税务机关应按规定缴销其《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并收缴其库存未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予以注销;兼营其他应税货物的,须重新核定其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 第二条 对其他粮食企业经营粮食,除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外,一律征收增值税。1、军队用粮。指凭军用粮票和军粮供应证按军供价供应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粮食。2、救灾救济粮。指经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凭救灾救济粮食(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向需救助的灾民供应的粮食。3、水库移民口粮。指经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凭水库移民口粮票(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供应给水库移民的粮食。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参考资料来源:

安徽财政厅——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

十、福克斯中国有业务吗?

有业务,福克斯首发当日 福特为其在华业务划了重点。

国有粮食企业政策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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