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企业营改增后税收政策(粮食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4免税粮食抵扣从国有粮食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按购进金额13%的扣除率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财税字 1999198号 25免税库存粮食抵扣恢复征收增值税的粮食企业,销售按照原粮食政策属于免税的库存粮食,按收购金额10%的扣除率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国税函1999829号 棉纺织品出口退税政策自2001年7月。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6%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0%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运输业营改增后适用11%增值税率,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
农业税收优惠政策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
1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必须按顺价原则销售粮食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2有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储备业务的粮食企业销售政府储备的食用植物油,可凭拥有油权的政府或政府委托的粮食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经主管国税机关审核确认后,予以免征增值税未承担政府食用植物油储备。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就包括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三个人所得税1关于青苗补偿费暂免征收的规定乡镇企业的职工和农民取得的青苗补偿费,属种植业的收益范围,同时,也属经济损失的补偿性收入,因此,对他们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体工商户。
29126=970874元营改增其实就是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就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
根据该文件精神结合储备粮油财政补贴收入的性质,粮食企业取得的储备粮油购销调存各个环节的财政补贴收入,均可做纳税调减项申报处理三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财政厅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浙国税流199797号浙财税政19977号文件规定,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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